原标题:2008年,北京一保姆冒充女儿拒救老人,子女得知后怒将其告上法院
2008年,北京一位8旬老人因生命垂危被送往医院急救,此时唯一在场的女保姆,却冒充老人女儿放弃对其进行抢救。事后,老人子女还发现老人生前的所有财产都不翼而飞,就连家里的房产也写成了保姆的名字。
于是,老人家属一纸诉状将保姆以及不核查身份便放弃抢救的医院告上了法庭。那么到底谁该为老人的死负责?保姆为何敢这么大胆冒充家属擅做决定?医院又是否该被追责?
2010年10月的一天,有一名叫郑红的女子将北京红星医院告上了法庭,她称医院曾在两年前,因不作为导致其父楼登辉死亡,因此要求医院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0万元。
医院方面对突如其来的官司十分诧异,毕竟是时隔两年的事件,在这两年时间内没有任何家属来讨论此事,现在却来起诉医院,还索要50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医院觉得这起诉讼别有用心。
但原告郑红却说自己只想为父亲的死讨回一个公道。她称医院方面在急救领域做得很失职很不到位,2年前老人从被120送进医院到病逝离开,共在医院里待了14个小时。但在此期间,医院一没查清病因,二没进行有效抢救,这才导致老人死亡。
而红星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当初医护人员没有对老人实施进一步抢救,完全是遵从家属意愿,医院没有任何过失。为此,医院还特地找出了两年前患者楼登辉的全部病历。
无论是最初的120急救接诊记录,还是病例手册,以及最后医院下达的病危通知书,拒绝药物应用及必要的抢救措施(吸氧监护),病情一栏均写的也是周世香的名字。
说到这里恐怕很多人都糊涂了,去世的老人名叫楼登辉,怎么两年前在医院签字拒绝抢救的女儿姓周,而两年后状告医院失职的女儿又姓郑贝搏体育,怎么两个女儿都没有随父姓?到底谁才是楼登辉的女儿?
这事还要追溯到36年前,当时郑家兄妹5人随着母亲改嫁到了楼家,和楼登辉生活在一起,30几年来他们相处得非常融洽,老人已经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女。
5年前他们的母亲去世,再加上几个子女都相继结婚成家,不在身边,于是老人又开始了独自生活,他只能找一个保姆来照顾自己的生活,而这个人就是周世香!
2008年,83岁的楼登辉老人因病被120急救车送往大兴区红星医院。在救护车上,周世香曾多次呼喊:“爸爸,爸爸你醒醒啊!”。当时接诊医生见只有周世香一人陪伴左右,就把这人当成了楼登辉的女儿。
当时周世香自称是老人楼登辉的女儿,说不想让老爷子再受罪了,就只要求吸氧监护,直到生命终结。医院方面认为,他们是遵照家属的意见做事,有周世香的签字他们才执行这一行为。
医院方面表示,如果家属提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那他们也会竭尽全力去延长老人的生命,但如果是家属不同意抢救,那医生也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充分尊重患者家属的意见。
这时郑红爆出,当年在医院签字的周世香根本不是父亲的女儿,而只是老人生前的保姆,她的行为根本不能代表家属的意愿。同时她也很疑惑,为什么医院对“放弃治疗”这样的行为一点不产生怀疑,说不让抢救就不救了。
郑红的话让医院负责人感觉匪夷所思,当年病历上亲属关系一栏,周世香明明填的就是父女,一个保姆怎么可能冒充雇主女儿签字?
据当时参与急救的医生说,在老人入院的14个小时内,身边只有周世香一位亲属,医院根本想不到周世香只是一个保姆,因为自始至终只有她一个人照料老人。他们根本想不到会有人为了冒充女儿,打抢救电话,还主动来交抢救费,所以他们就认定周世香是楼登辉的女儿。
老人被送进抢救室时已处于昏迷状态,血压、心率等多项指标异常。随即,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单,为了查清老人昏迷的病因,以对症下药,医院还曾建议家属做进一步的完善检查贝搏体育,但当时唯一在场的家属,也就是周世香,她明确表示不再抢救了。
为此,主治医生还几度询问周世香的身份,周世香都自称是楼登辉的女儿,其间院方还曾质疑为何两人姓氏不同。
“你为什么跟你父亲不一个姓?你还有没有其他兄弟姐妹,最好通知其他人,免得到时候你落埋怨。”
接着,周世香在病重通知单上,“拒绝药物应用及必要的抢救措施”下的家属签字栏中,签了周世香3个字,楼登辉老人也在随后约14个小时后死亡。
事情很明白了,起因都是那个名叫周世香的保姆,为了弄清楚事实的真相,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当事人周世香。
“什么当做家属不家属,我脑子没有想过,我就想着老头子依托我,那我就是他姑娘,我也有权利签字。”
据周世香回忆,出事前一天晚上,她就注意到老人手脚麻木,神志不清,她不清楚怎么回事,就在第二天早晨叫了救护车。但当她听到医生说老人已经休克时,误以为老人已经死了,她认为这时再抢救就是白花钱,所以才说不再抢救。
周世香的解释让郑家兄妹非常气愤。正是因为周世香口中轻描淡写的所谓误解,父亲才错过抢救,撒手人寰。她一个保姆怎么能替老人家属做这样的决定?
院方也有不解的地方,如果周世香只是保姆,那为什么老人病危的14个小时里,其他亲属一个都没有到场?郑家兄妹为什么都没有出面阻止周世香的行为?
郑红称都是因为周世香隐瞒了楼登辉病重的消息,她明知道老人有五个继子女,老人病危,她却没有及时通知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就连老人去世的消息,他们兄妹都是事后从居委会那里得知的。
据郑红回忆,两年前的一个下午,他和哥哥曾分别接到过一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正是父亲所在小区的居委会负责人。
“听说父亲去世了,我们当时还都觉得不可能,毕竟前几天我们还照顾着呢。对方说,十几分钟前,有一名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找到居委会,想给楼登辉老人开一张死亡证明,来人自称是其女儿。”
原来,周世香想要给楼登辉开死亡证明,就自称是楼登辉的女儿,但居委会知道楼登辉的女儿名叫郑红,详细询问下才知道对方原来是保姆,察觉到事情不对后就去联系了郑家兄妹。
保姆周世香的行为让郑红觉得此人十分可疑,这时她才警觉地想起要清点一下父亲的遗物。然而,当郑家兄妹回到父亲的家中,才发现整个房子空空荡荡,所有贵重物品都早已不见踪影。
他们开始对保姆周世香产生了怀疑,两位老人活了一辈子怎么可能一点积蓄都没有。但更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父亲房产证上的名字竟然写的是周世香。
郑红与其他兄妹当即找上了周世香,问她房子是怎么回事,周世香却总是含糊其辞。
后来经查实,周世香来楼家做保姆前,楼登辉一直是租房住,她来到楼家之后,楼登辉老人就在周世香的陪同下贝搏体育,用15万买下了这套房子。搬到新家后,老人和儿女的联系就更加少了,对于老人的生活,子女们也只是了解个大概。
当初买房的时候,产权确实在楼登辉的名下, 但后来还是被过户到了周世香的名下。据周世香本人说,房子是老人主动提出5万元卖给自己的。
显然母婴,周世香说的话有违常理。当时,该房的市价已经涨到了30万元左右,即使是当初购买时,老人也花了15万元。老人怎么会以这么低廉的价格将房子过户给保姆?房子是老人的唯一住所,他怎么会主动提出卖给他人?
在周世香的口中,是因为自从郑红的亲生母亲过世后,老人的继子女就很少过问老人的生活,老人的一切都是她一个人在悉心照料,老人早已把她当成了唯一的亲人。出于感激之情,他才如此慷慨将房子低价卖给自己。
老人的房子成了保姆的,家中的财物也不翼而飞。更令人意外的是,郑红兄妹还在家中找到了关于周世香的一大堆欠条,全部借款加起来可能有40多万元。
用远远低于房子市价的5万块钱,得到了老人的房产,又以各种名义多次得到老人的钱财,保姆的种种做法让郑家兄妹觉得其中大有文章,于是他们立即报了警。
结果,公安局的民警同志告诉郑家兄妹,在老人去世的前一个月,楼登辉曾到公安局报过案,说自家保姆失踪了。当时,周世香的解释是到外地治病所以才中断了和老人的联系。
经过一个月的协商保姆,周世香答应回楼家看看,但是回来后的第三天,老人就去世了,很难想象老人的死与周世香没有关系
在联想到父亲去世前后,保姆周世香的种种做法,郑家兄妹觉得,从房产过户、财物丢失,到医院里冒充家属签字,这一切都是周世香为侵占老人财产而设计的阴谋贝搏体育。
报警之后,警方立即对周世香展开了调查,周世香也终于承认他曾经向老人借过65000元。至于原本就属于老人的房产,周世香提出,如果他们兄妹撤销公安局的报案,再给他5万块钱的现金,她就把房产还给他们。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郑家兄妹接受了周世香的条件,双方签订了一个和解协议书。按照协议,郑家兄妹将不再起诉,而周世香归则还房产和65000元。
但让所有人想不到的是,郑家兄妹刚刚撤销案件,准备与周世香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周世香竟一纸诉状将郑家兄妹告上了法庭,她以协议中约定房屋价格5万,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判定协议无效。
2009年11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周世香为完全刑事人,有充足的时间对协议内容进行考察评估,此外,协议书为双方共同起草,不存在协议人利用其优势或周世香草率、无经验、受胁迫等情况定义协议的情形。
因此,协议内容是否合理,不应仅仅由协议数额所判定。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周世香的诉讼请求。
在结束周世香的案子后,郑家兄妹认为除了保姆,医院也应该为父亲的死负责。而此时已经2010年了,这就是为何正家兄妹时隔两年才来追究医院的责任。
“没有法律说,医院必须去核实家属的身份,我们没有那个义务,我们又不是警察,我们无法强迫别人必须拿身份证出来,只能说尽我们本能去抢救,去治疗,但如果说家属拒绝抢救并且签字,那我们只能遵从家属的意思.。”
在主治医师看来,整个治疗过程,医院并没有过错,做法也没有不当。同时,医院也不同意郑红所说的,老人是因为没有得到抢救而导致死亡的。
毕竟楼登辉是一个83岁的老人,考虑到老人年纪已经非常大了,他的死更多应该考虑是一个生命的自然终结。毕竟抢救过来仍可能没有意识,会是植物人的状态,所以就遵照家属的意见。
对医院的这一说法,郑红感觉非常气愤,她认为医院当时并没有对父亲进行更为仔细的检查,不能定论他已经活到生命的终点。没有法律规定人活到多大得病就不用治了,不能光凭行医经验就决定是否抢救病患,医院的说法显然无法取信于人。
而且在郑家兄妹看来,即便医院没有核实家属身份的义务,但当发现不正常的事情(拒绝抢救)发生时,至少应该想起报警,让警察来核实身份,再做决定贝搏体育。
最终,关于郑家兄妹状告医院一案,北京大兴区法院表示,由于医患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形成的是正常的医患服务合同关系。原告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这些诉讼请求都是建立在医院有过错基础上。
法院认定医院当时没有办法去找其他人来核实这个情况,应该是尽到了相应的核实注意义务。
另外,红星医院根据周世香的要求进行诊疗,医院尊重了家属的一种选择的权利,所以法院认为医院的选择没有过错,医院对楼登辉的死亡应该不承担责任,驳回了原告郑家兄妹几人的诉讼请求。
不管怎么说,郑家兄妹还是拿回了老人的房子,但家中老人却已不在。如果郑家兄妹当时能一直陪伴在老人身边,那么后面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
目前在我国,空巢独居的老人越来越多,他们不仅仅需要生活上的帮助,更需要子女情感上的关怀,希望在外打拼忙碌的子女们能多替老人想想,多回家看看。
另外,关于医院是否有核实病人家属身份的责任,是不是随意一个人,自称病人家属,他就能通过签字或不签字来决定病人的命运,在网上也引起过不少的争论。
在本人看来,医院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那么对于患者就应该尽最大的努力给予治疗和抢救,如果有一个不确定身份的人擅自决定停止对老人的抢救,作为常识来讲,医院也应该要审查此人是否是老人的亲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贝搏体育贝搏体育贝搏体育